11月4日,霍普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四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
本合同设备交货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霍普股份表示,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及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原公告如下:




11月4日,霍普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霍普数智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与南京四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储能系统采购合同》。
本合同设备交货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霍普股份表示,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合同,合同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该合同的签署及执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相关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原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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